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 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

团队章程

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简章

第一条 本会为了紧密团结全省与本专业技术有关的单位和团体,更好地开展学术、科普等活动,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,特别是为中、小企业服务。特制订《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简章》(以下简称简章)。

第二条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入会条件,承认并愿意遵守简章的有关单位和团体,均可申请为团体会员。
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团体会员:
(一) 愿意支持并参加本会有关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从事本专业范围科研、生产、应用等单位。以及与本会活动有密切联系的有关团体;
(二) 产品方向明确,管理素质较好,在技术上希望得到本学会的帮助和指导,愿意支持并参加本学会有关工作和学术、科普等活动的企业。
第四条 凡自愿要求成为本学会团体会员的单位或团体。应填写入会登记表。经本会批准报省科协备案即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,发给团体会员证书。
第五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(一)  权利:
1. 有权派代表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种学术、科普等活动;
2. 有权优先获得本会的各种学术资料和信息;
3. 有权优惠享受本会的技术咨询服务;
4. 有权建议本会协助举办技术培训等活动;
5. 有权在本会安排的活动中,介绍、推广企业的新产品、新技术;
6. 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(二) 义务:
1. 遵守简章,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,协助本会开展学术、科普和咨询等活动;
2. 执行本会决议和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;
3. 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第六条 团体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要求退会的团体会员应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团体会员证书,报理事会备案。
第七条 团体会员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,作为自动退会。由协会收回团体会员证书。
第八条 本简章经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理事会批准施行。
第九条 本简章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
第十条 本简章于2013年11月16日经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